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升级
工作日20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级层 省级 办理对象 法人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是否涉及中介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方式 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
办理形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通办范围 全省
监督投诉 0371—68108215 咨询电话 0371-61656711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才高街与正光路交叉口往北100米毛尖大厦一楼河南省政务服务大厅
交通指引 乘坐162路、Y31路公交车,在正光路众旺路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在农业南路站下车。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材料要求
资质升级
纸质
申请人自备 0 0

一、领取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领取人应携带申请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不必携带)